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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专卖

更新时间:2025-09-24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0

1.纸质档案数字化按照《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》(DA/T31)执行,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按照《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》(DA/T62)执行。其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。2.机关应当积极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全文识别,将现有图像数据转化为文本信息,便于检索和开发利用。3.机关应当开展室藏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,数据库质量符合《档案著录规则》(DA/T18)等标准规范要求。4.各门类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应当与相应数字化元数据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应元数据库融合管理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。西藏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专卖

1.档案馆以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,便于对档案的利用以及档案管理;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、设备,确保档案的安全;采用先进技术,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。2.档案馆和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,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和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。3.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,密级的变更等,应当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办理。4.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、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,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。江西声像档案管理中心关于档案的信息化建设。

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:(一)会计凭证,包括原始凭证、记账凭证;(二)会计账簿,包括总账、明细账、日记账、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输助性账簿;(三)财务会计报告,包括月度、季度、半年度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;(四)其他会计资料,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、银行对账单、纳税申报表、会计档案移交清册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、会计档案销毁清册、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。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、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。

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。1.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、组织协调、统一制度,负责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、指导和检查。2.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、制度建设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、指导和检查。3.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,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,询问有关人员,查阅、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。建设单位的人员要求。

1.机关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限于档案整理、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、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全文识别、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支持等辅助性工作。社会化服务应当符合《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》(DA/T68)规定。2.档案工作人员应当为机关正式在编人员,且思想可靠、遵纪守法、忠于职守,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。3.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机关工作;具备档案管理、信息管理等相关知识背景,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。4.不具备前述知识背景的档案工作人员,应当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。5.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退休的,应当在离岗前办好交接手续。涉密档案工作人员的调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执行。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。陕西声像档案管理专卖

机关档案的管理规定5。西藏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专卖

1.机关应当建立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,按照《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》(GB/T18894)确定的职责与分工开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。2.机关配备的网络基础设施、系统硬件、基础软件、安全保障系统、终端及辅助设备应当满足档案信息化的管理需要并适当冗余、方便扩展。3.机关档案部门应当配置专业服务器和特定存储设备。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应当满足高效、可用、可扩展等要求。4.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级保护不得低于二级标准,分级保护等级应当与电子档案密级相适应。使用电子政务云服务的,应当与电子政务云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。西藏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专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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